添加日期:2018年3月8日 阅读:1562
为深入贯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力度严格落实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到人的规定》要求,督促药品生产企业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质量责任落实,日前,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台《亳州市药品生产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及销售人员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公示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从2月24日起实施,主要针对药品生产企业“企业负责人、质量受权人、质量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生产部门负责人、化验室负责人”等7类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以网站公示形式进行激励和惩戒,这在全国药品生产监管中尚属**。
《办法》规定药品生产企业“因产品生产质量管理工作被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及其直属单位作出书面肯定的”“为药品生产监管和药品质量提升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履职尽责,三年内所承担本岗位工作能够按照规范要求持续开展工作,在监督检查未发现严重问题且无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的”,其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列入守信激励公示范围。
药品生产企业存在“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认定企业存在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或收回GMP证书的”“因产品染色、增重、掺杂使假等被依法处理的”“在人员备案工作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出具虚假工作经历的”“销售人员从非正规渠道取得产品销售的”“存在其他需要列入失信惩戒公示的行为”,其关键岗位人员和销售人员负有直接责任的,列入失信惩戒公示范围。
《办法》的出台,是全面贯彻落实“四个*严”和“处罚到人”要求的创新举措,将有效增强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和质量管理体系的稳定性,进一步强化企业关键岗位和销售人员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防控企业违规生产、走票过票、外购饮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药品质量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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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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